奥马电器最新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指出,尽管控股子公司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了特殊情况下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董事、监事选举和薪酬决定,但不存在奥马冰箱无法纳入合并范围风险的情况。该公司解释称,若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确定,而不是简单的股权比例。
此前2月25日,披露显示赵栋及其致行动人融通众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奥马电器1.33亿股,占比12.31%;TCL家电集团直接持有1.46亿股,其致行动人中新融(有限合伙)持有1.69亿股,使得TCL家电集团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然而在多次增持后,截至2021年5月10日,该控股股东变更为TCL家电集团,并于6月11日时其与中新融泽共计持有2.84亿股占比26.21%,实控人也由赵栋转变为李东生。
对此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关注函,以了解是否存在影响到合并报表范围的问题。而经过分析和回应,奥马电器认为自己仍然拥有对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行使关键决策权力,即便是49%的股份被转让后仍保持51%以上,因此不存在无法纳入合并范围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