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尴尬:35万元的独家婚礼策划遭敷衍
去年夏天,距离婚期还有半年时间,小周就在玄武区一家知名的婚庆公司,订购了一套“安琪拉”主题婚庆,价格为16980元,并支付定金1万元。后来,为了享受一个更加奢华浪漫的婚礼,他补交了6万元定金,将婚庆升级为总价最高可达35万元的“主题婚礼高级策划”套系。
当时双方约定,婚庆公司负责对他的婚礼全程策划,并由业内有影响力的一名首席策划师担纲,手绘婚礼策划书。同时,婚庆公司需提前出具婚礼策划书,对婚礼当天的流程、节目编排及营造的效果出具书面手绘说明,直至满意为止。
双方签订合同后,小周曾几次催促婚庆公司,尽快拿出婚礼的策划方案,可婚庆公司总是拖延,直到婚礼前9天才出具了策划书。小周发现这份婚礼策划,并非由双方约定的那名首席策划师担纲,整个婚礼的模式也是照搬其他婚礼,不具备独家策划的唯一性。
双方因无法在婚礼策划方面达成一致,小周只好重新找了其他婚庆公司。
维权:婚庆公司拒退定金被告上法庭
小周在跟此前那家婚庆公司解除合同时,写了退款申请,要求退还7万元定金。可后来多次催要,婚庆公司却称是他违约,定金不退。无奈之下,他只好将婚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还定金,另外支付利息损失。
法庭上,小周一方坚持认为,是婚庆公司没按此前的约定提供服务,违约在先,所以他才单方面解除合同。婚庆公司并未提供有效的服务,且违约,定金应全额退还。
婚庆公司则称,双方签订了婚庆服务合同,小周支付7万元定金。当时双方没约定提交策划书的具体时间,提前9天出具策划书不会影响婚礼的正常举办。后来小周临时换了婚庆公司,婚礼照样如期举行就能说明问题,小周拒绝他们提供婚庆服务,违约在先,所以定金不退。
判决:婚庆公司存在糊弄和欺诈,需退定金
不久前,南京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调查后认为,婚庆服务的内容应根据新人及其家人、亲属的性格和家庭结构等因素来确定,而不是“填鸭式”服务。婚庆合同要求双方应在合理期间内对服务的内容进行磋商、调整、准备和排练,但婚庆公司故意拖延时间,直至庆典前9天才出具婚礼策划书,导致小周家人陷入被动和紧张。
小周当初补交6万元定金,目的是希望婚庆公司能提供具有唯一性、奢华性的婚礼服务,包括指定的策划师手绘策划书等。可最后婚庆公司出具的策划书,却照搬其他婚礼模式,明显存在糊弄和欺诈,6万元定金应全额退还。
法院同时认为,小周最初交1万元定金的婚庆合同仍然有效。后来小周单方面解除合同,构成违约,应承担责任。不过,定金不超过总价款20%,婚庆公司不退还的定金应是3396元,剩余部分应退还。法院判决婚庆公司退还66604元定金,并承担相应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法官提醒市民,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