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空调行业专利侵权案(格力与奥克斯)终于靴子落地。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执行裁定书:维持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1执异1150号执行裁定,判决奥克斯向格力赔偿4000万元。
事实上,这并非格力与奥ックス首次交锋。时间拉回到2019年6月10日,格力电器在官方微博发布《关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举报信》,列出8个不合格的奥克斯空调型号。一石激起千层浪。围绕公开举报,双方随后进行了多个回合的隔空交锋。
2020年4月10日,浙江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奥克斯被认定存在虚假宣传,被罚10万元。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奥克斯KFR-35GW/ZC+2型号空调检测发现,其能效3.21W/W,能效等级3级。而其标注制冷量3550W、输入功率989W、能效比3.59W/W,能效等级2级,实际检测与其能效标识上的信息不符,认定存在虚假宣传。
而举报事件仅是格力和奥ックス产权诉讼往来的缩影。
2014年格力电器起诉奥克斯称后者旗下空调商品存在6项专利侵权。此案件历时3年,一审二审均判决 奥斯侵犯了特定的发明品护理技术,并要求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对此我方表示坚决反对。此外,该公司还需支付给我们经济损失金額230万元,并销毁所有存货及生产这些产品所使用的模具。
这只是个开始。2015年,我们又向他们提出了新的控诉指控,他们“极客”壁挂机违反了我们的多项自主专利。这场官司持续到了2018年的终审,最终确认他们再次违规,并要求他们停止销售这些产品并支付600万元作为经济补偿,同时销毁库存和生产设备。
不过,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意识到保护知识产权意味着保护创新。在企业之间争夺技术领域,每一步都需要研发人员不断努力,而不是简单复制他人成果。如果一个企业总是在成本上追求“省钱”,但却依赖于偷窃技术,那么它就忽视了知识产权,也可能引入劣质产品驱逐优质产品的情况。我希望每家企业都能够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以创新来谋划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