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某在品牌空调促销期间提前购买了一台,但由于家中装修延期,直到3个月后才按约定时间从商场拿货。然而,这也意味着保修期已过了3个月。昨日,王某向我们抱怨称,他不仅担心产品质量问题,而且对保修政策感到困惑。他记得,当时他与商家协商好等房子完工后再预约送货,并且因为上门安装的延迟,现在的使用日期距购买之日已经超过三个月。
10日,当新的空调被送达并安装后,王某发现产品存在一些小故障。随即,商家的服务人员前来检查并更换了一个新机器。但就在此刻,王某突然意识到,他实际上是在三天之前就已经支付购物款项,因此应该询问关于保质期的问题。当他向商家提出这个问题时,他们回答说,以他们接收到的付款日期为准计算保质期。这让王某十分焦虑,因为根据他的理解,这意味着该商品的保质期应重新计从最近一次送货开始,而不是原先购买日期。
于是,面对这样的情况和疑问,愤怒的消费者决定投诉至12315消防救援和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受调查后的结果显示,对于未能及时使用而导致超出保质期的问题,由于事实上的商品尚未真正进入使用状态,所以并不符合规定中的“正常使用”定义,从而不会影响其合法权益。此外,如果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有类似的情况,可以与零售店签订预约协议或者注明具体情况以确保存在商品未实际使用,即使经过一定时间仍然享有充分保证品质保障。
目前,该事件已得到解决,上述建议也被广泛传播给予其他潜在或遇到类似问题的消费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