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两年前,海南省国土环资厅、商务厅、工商局和公安消防总队四部门就印发通知,要求禁止销售CFC(俗称氟利昂)和含CFC的产品,但环保部门9月16日在海口新华南家电一条街检查时发现,市面上仍发现有个别CFC的产品,环保部门立即要求商家撤柜,无条件退回厂家。 2008年9月16日上午,记者随省及海口市环保执法人员在新华南家电城检查时看到,仍有少量冰柜使用的是R12和CFC-11制冷剂,环保执法人员称,这两种制冷剂属淘汰对象,因为该制冷剂含有消耗臭氧层的氟利昂,是破坏臭氧层的“元凶”。 商家解释称,这些冰柜是顾客退回来的处理样机,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还有的说是厂家摆放的样机,已有好几年了,没顾客买。记者注意到,其生产日期基本是2005年的。 执法人员说,不管怎样,商家都不能将这些商品摆上柜台,必须无条件退回厂家,不许销售。随后,商场工作人员将这些禁售产品全部撤柜。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污染控制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海南省淘汰氟利昂工作起步较早。1999年10月,省政府就作出了关于建立无氟省级区域的决定,将其作为生态省建设的举措之一,采取多种措施淘汰氟利昂,对使用CFC—12汽车空调器进行改造,转为使用非氟利昂制冷剂HFC-134a。目前,全省在用汽车空调基本完成了无氟制冷剂的替换,市场销售使用制冷剂的电器设备大多实现了无氟化。 该负责人称,近期环保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禁氟执法检查,就是要从源头上控制含氟利昂制冷剂产品在市场上流通。 2008年9月16日是第十四个国际臭氧层保护日,其主题为:“保护臭氧层,提高全球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