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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于5月12日在某婚纱影楼交了3200元的全额婚纱照款后,获赠了免费拍摄全家福一张,并预约了拍照时间。由于张先生与女友因为种种原因取消了婚约。张先生找到婚纱影楼要求退回预交的拍照款。影楼称没有退款的先例,只能推迟拍摄时间,以后再补拍。张先生与该影楼负责人进行了多次协商无果,无奈,投诉到滨海区消费者协会请求帮助。
潍坊市滨海区消协接到投诉后,到该影楼进行调查,证实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不过,该影楼解释,很多情侣付款后又反悔,便以分手等理由要求退款,但影楼的好多工作都准备就绪,如果退款影楼必然会存在损失。张先生对此表示可以支付一定的违约金,退回其余款项。经消协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张先生支付影楼违约金500元(从预交款中扣除);赠送的免费全家福一张收回;余款1700元由影楼一次性退还张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