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现在农民买家电,国家还给补贴呢!我和老伴来看看,想买台电。”陕西省咸阳市农民李治洲高兴地说。16日上午,陕西省暨咸阳市家电下乡启动仪式在咸阳市人民广场举行。陕西省内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村居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将可获销售价格的13%的资金补贴。 家电下乡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和贸易政策的创新突破。其主要内容是,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为了加快家电下乡工作进度,特别是抓住元旦、春节期间的消费旺季,扩大消费,陕西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和咸阳市政府16日共同举行陕西省暨咸阳市家电下乡启动仪式。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全省其他9市家电下乡也同时启动。 据陕西省商务厅厅长李雪梅介绍,陕西纳入补贴范围的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4类,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2000元、冰箱(冰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每户限购补贴范围内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4类产品各1台(部)。 农村居民持个人“居民身份证”(或者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和“居民户口本”到省内任何一家经过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均可购买规定范围内的补贴类家电产品。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人持有关票据和证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补贴。 据了解,补贴资金由中央和陕西省级财政分别负担80%和20%。陕西宁强、略阳、勉县、陈仓区4个地震重灾区县补贴资金全部由负担。家电下乡实施时间暂定为4年,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到2012年11月底止。 陕西省副省长景俊海在启动仪式上要求各销售企业强化销售和服务网点管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证家电下乡产品货源充足、物美价廉,服务贴心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