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空调行业专利侵权案(格力与奥克斯)终于靴子落地。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执行裁定书:维持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1执异1150号执行裁定,判决奥克斯向格力赔偿4000万元。
事实上,这并非格力与奥ックス首次交锋。时间拉回到2019年6月10日,格力电器在官方微博发布《关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举报信》,列出8个不合格的奥克斯空调型号。一石激起千层浪。围绕公开举报,双方随后进行了多个回合的隔空交锋。
2020年4月10日,浙江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奥克斯被认定存在虚假宣传,被罚10万元。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奥克斯KFR-35GW/ZC+2型号空调检测发现,其能效3.21W/W,能效等级3级。而其标注制冷量3550W、输入功率989W、能效比3.59W/W,能效等级2级,实际检测与其能效标识上的信息不符,认定存在虚假宣传。
而举报事件仅是格力和奥克斯产权诉讼往来的缩影。
2014年格力电器起诉奥克斯称后者旗下空调商品存在6项专利侵权。此案件历时3年,从民事诉讼到行政诉讼,再到专利无效审查,一路走来经历了所有可能的法律流程,最终于2017年二审最终确认 奥斯违法,并要求停止销售侵权产品,还要赔偿经济损失230万,同时销毁库存及相关模具。这只是开始,一系列纠纷接踵而至,如极客壁挂机涉嫌侵犯“画时代”多项自主专利等,不断引发新的法律风波,最终在各方面都有着显著影响。
这一系列事件,让人深刻体会到保护知识产权对于企业创新发展至关重要。在这个不断变化且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只有坚守自己的技术创新,可以真正占据领先地位,而不是简单依赖他人的成果。如果一家公司总是在研发技术方面“降成本”,那就是对知识产权的一种蔑视,更容易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环境。我希望所有企业都能够树立起正确的情感观念,以创新为核心,为未来的发展奋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