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空调行业专利侵权案(格力与奥克斯)终于迎来了最终的法律判决。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宣布执行裁定书:维持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1执异1150号执行裁定,判决奥克斯向格力赔偿4000万元。这场纠纷历经多年的激烈交锋,最终以此样的结果落幕。
回顾往事,这并非格力与奥克斯之间第一次较量。早在2019年6月10日,格力电器就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关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举报信》,列出了8个不合格型号。一旦这份举报公开出来,就如同掀起了一股巨大的波澜。随后双方展开了多轮激烈的“战火”,每一击都显得异常沉重。
2020年4月10日,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公示,该文件认定奥克斯存在虚假宣传,并被罚款10万元。此前对KFR-35GW/ZC+2型号空调进行检测时,其能效3.21W/W,能效等级为3级,但实际标注显示制冷量3550W、输入功率989W、能效比3.59W/W及能效等级2级,与检测信息相差悬殊,这直接导致其被认定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这个事件仅是两人之间产权诉讼往来中的一个缩影。在此之前,2014年格力电器曾针对6项专利侵权向法庭提起诉讼,此案经过三年艰苦斗争,最终确认奥ックス侵权,并要求停止销售侵犯产品赔偿经济损失230万,同时销毁库存和生产模具。而之后又有更多次争议,如“极客”壁挂机专利侵权和黄金侠系列产品等,都走上了司法途径,最终均判决奥克斯需支付巨额赔偿金。
这一系列事件,不仅展示了两家企业间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重要性,也反映出整个家电行业对于专利保护力的高度关注。此外,它还强化了社会各界对于知识产权尊重与维护的普遍认识——创新无价,是任何企业都应秉承的一条基本原则。如果一家企业总是在技术研发上采取“降成本”的策略,将可能会导致市场环境恶化,让劣质产品占据主导地位,而良心品牌只能悄然退出舞台。这让所有参与者都深刻体会到,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只有依靠自己的创新力量,没有其他捷径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