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瞩目的空调行业专利侵权案(格力与奥克斯)终于画上了句号。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执行裁定书:坚持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1执异1150号执行裁定,判决奥克斯向格力支付4000万元的赔偿金。
事实上,这并非首次交锋。时间回溯到2019年6月10日,格力电器在官方微博上发表了一封致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的举报信,其中列出了8个不合格型号。一石激起千层浪。随着公开举报,双方展开了多轮的对峙。
2020年4月10日,浙江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奥ックスKFR-35GW/ZC+2型号空调进行检测发现其能效标识存在虚假宣传,被罚款10万元。
此举仅是格力和奥克斯产权纠纷的一小部分。
从2014年开始,格力电器就指控奥克斯侵犯其六项专利权。这场官司历经三年、经历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以及专利无效审查等流程,最终于2017年二审确认奥克斯侵权,并要求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230万元,同时销毁库存及生产模具。此后,还有更多案件相继曝光,如“极客”壁挂机涉嫌侵犯“画时代”多项自主专利权,最终被判赔偿600万元。
然而,此案未曾结束。在2017年,一份公告揭示了 奥克斯与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共同违规生产、销售使用格力的8个型号空调产品,这些产品直接触犯了三件保护品质的专利,而最终判决为4000万元赔偿金额,为家电行业史上的新纪录。
这场风波不仅震动了整个产业,更让知识产权保护成为社会关注焦点。但在判决生效后,不久之后又引发了一系列新的争议。直至今日,这场耗时近三年的法律战最终平息下来,其结果是驳回宁波奥盛贸易有限公司原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复议申请,以维护原判决,即要求奥克斯向格力支付4000万元的赔偿金。
这一切都提醒我们:知识产权保护正如同保护创新一样重要。在企业之间不断发生这样的冲突,我们必须认识到研发技术并不简单地通过“抄袭”,而是需要研发人员夜以继日攻坚克难。而如果一家企业总是在技术研发方面降低成本,用来搭载别人的成果,那么就是对知识产权的蔑视,也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环境。希望所有企业都能树立起强烈的知识产权意识,以创新作为未来发展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