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某在品牌空调促销期间提前购买,但由于家中装修延期,直到三月后才最终拿到货。然而,这也意味着保修期已经过了三个月的时间。昨日,王某向我们投诉称,他当初是因为商场活动购买了一台空调,但由于装修原因一直未能领取。这10日,他终于接到了空调,并发现有小问题,商家派人更换了新机器。但就在他准备使用时,他突然意识到三月前的上门日期已经过去,开始询问该空调的保质期计算方式。商家告知以上门日期为准,而王某要求重新开具发票以符合保质期计算标准,但遭到了商家的拒绝。他随即向12315投诉。
工商部门回应表示,在消费者购买商品但未立即使用的情况下,如同此案例中所述,即使已付款但未提货,其实际使用时间并不算入保修期内。此外,他们建议消费者与卖家签订预约协议或注明具体情况,以确保商品虽然已购且未及时使用,其保修起始点应从实际送达之日算起,同时无需重新开具发票。至于这次事件的解决,我们记者了解到,王某已经与商家达成一致并签署了相应协议,此事得到了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