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 (记者 陶凤)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推广街区制,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引发广泛讨论。
昨日,住建部在官网回应称,希望要正确理解“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拆围墙”。
“街区制”在国内比较陌生,《意见》指出要逐步打开已经建成的住宅小区,从而引发各方关于人身财产安全、物权等问题的讨论。
在法律层面,最高法也在第一时间给出了说法。“目前这一《意见》属于党和国家政策的层面,涉及包括业主在内的有关主体的权益保障问题,还有一个通过立法实现 法治化的过程。”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新文在2月23日召开的有关物权法新闻发布会上,对社会关注的“小区开放”问题进行回应。
住建部认为,街区制是对世界城市规划经验的总结,也是发达国家通行的做法;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确实存在问题,主要是它影响了路网的布局,形成了“丁字路”、“断头路”,是造成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之一,也影响了社区居民的出行。
“要实施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的城市,都会考虑到各种实际情况,考虑到各种利益关系,依法依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和居民的诉求,切实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住建部网站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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