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某在品牌空调促销期间提前购买,但由于家中装修延期,直到三月后才最终拿到货。然而,这也意味着保修期已经过了三个月的时间。昨日,王某向我们投诉称,他当时是因为商场活动购买了一台空调,但由于未能立即提货,其上述日期距今已有三个月。这让他感到非常焦急。
经过一番沟通,王某发现新购机器存在一些小问题,便要求商家进行更换。在接收新机器后不久,王某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错过了保质期的问题,因为原先的交付日期早已超过三个月。他询问商家该机器保质期从何算起,但商家坚持以交付时间为准。面对此事,王某急忙联系12315投诉。
工商部门回复指出,在消费者购买商品但未实际使用的情况下,不应计入保修期内。此外,他们建议消费者可以与卖方签订预约协议或注明具体情况,以确保商品虽然已购但未及时使用,其保修计算始于实际发货之日,并非交易完成之日。此举可帮助消费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截至记者的了解,此事已经得到了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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