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某在促销期间购买了一台空调,但由于家中装修未完,他直到三个月后才最终拿到了这台设备。然而,这也意味着保修期已经过了三个月,王某开始感到紧张。昨日,王某联系我们抱怨称,他在三月初因为商场促销活动购买了该空调,但由于当时家里正在进行装修,所以他支付了款项并取得货物但一直未提取。与商店协商后,他们同意等到房子装修完成后再安排送货上门。
10日,经过预约,该空调被送达给王某,并且使用过程中他发现有一些小问题。当服务人员来检查并更换新机器时,王某突然意识到,这台机器的安装日期是在三个月前,而且这个日期应该是计算保质期的起始点。但是,当他询问商家关于重新开具发票的问题时,他们拒绝了他的请求。
于是,王某决定向12315投诉。他解释说,由于商品尚未使用,因此不应计入保修期内。在此基础上,我们建议消费者可以与商家签订预约协议或在发票上注明,以确切说明商品虽然已购而没有立即使用,其保质期应从实际开始使用之日算起。此外,无需重新开具发票,因为消费者通过这样的协议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截至记者撰写本文之际,王某已经与商家达成了协议,并解决了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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